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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2月06日 设为首页

宁波市高层次人才创业创新服务联盟总窗

关于疫情期间各类人才业务办理相关事项的通告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要求,按照宁波市行政服务中心关于疫情防控期间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办理的相关要求,现就防疫期间市高层次人才创业创新服务联盟总窗各类人才业务办理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受理时间

2月3日—2月9日,服务联盟总窗原则上不提供窗口现场办理服务,请您通过“网上办”和“邮寄办”等方式办理相关业务。

二、办理途径

1.网上办。对于符合《关于推进开放揽才产业聚智相关政策的实施细则》(甬人社发[2019]17号)的人才,可登录宁波市人才服务申报系统(http://hrs.nbrc.com.cn),按要求注册并提交申请,提交的所有附件材料请上传原件的彩色扫描件。受理业务主要包括: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基础人才在甬首次购房补贴、新引进高层次人才购房补贴、市本级新引进应届本科和硕士研究生生活安居补助、新引进世界100强大学海外留学人才来甬就业补助。

2.邮寄办。网上办预审通过后,申请人邮寄“申请表”原件及相关附件材料复印件到服务联盟总窗代为受理。网上提交的材料实行“承诺制”,申请人和单位必须确保真实有效。市人力社保局建立用人单位和人才黑名单,对弄虚作假、骗取补贴补助资金的用人单位,3年内暂停其申报宁波市各类人才政策资格;对人才不再给予宁波人才政策各项奖励、支持,并委托有关部门追回补贴补助经费,涉嫌犯罪的,移送有关机关依法处理。

申请 “3315系列计划”人才购房补贴的和符合《关于优化人才住房保障的实施细则》(甬人社发[2015]179号)的基础人才购房补贴的,申请人可将所有材料的复印件以及“申请表”原件邮寄到窗口代为受理。寄送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宁穿路1901号市行政服务中心F3029窗口,0574-87183315。

3.咨询办。疫情防控期间,服务联盟总窗将提供不间断电话咨询服务,时间为: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咨询电话:0574-87116137、0574-87183315。

三、其他事宜

疫情防控期间,服务联盟总窗将根据疫情变化情况和企业群众办事需求,适时调整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新引进高层次人才购房补贴公示时间和各类补贴发放时间。


主办单位:宁波人才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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